港警拒展編號違反《人權法》 一哥證實決定上訴

2020-1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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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法庭裁定防暴警察拒展示編號違反《人權法》警務處長證實決定上訴。(路透社資料圖片)
香港法庭裁定防暴警察拒展示編號違反《人權法》警務處長證實決定上訴。(路透社資料圖片)

香港防暴警察無展示警員編號,被法庭裁定違反《人權法》,警方與律政司研究法官判詞後,決定提出上訴。

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周六(21日)早上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會見傳媒時證實,會就案件出上訴,但會尊重法庭決定,在上訴未完成前,暫時不會使用行動呼號。不過他補充,行動呼號是獨一無二的,任何時候都能辨識警員身分。

香港記者協會、「長洲覆核王」郭卓堅、梁頌恒等8人早前就防暴警和速龍小隊未有展示警員編號的做法入稟司法覆核。法官周家明周五頒下判詞指,警務處允許警員不公開清楚展示獨一無二的警員編號,令投訴機制系統不完善,而且警察投訴科和監警會制度,未能滿足《人權法》要求,乃裁定執勤中的警員不展示編號違反《人權法》,亦批評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未能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,遂批出部分覆核許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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