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藝人范冰冰被指偷稅逃稅的案件,多名有關官員受到懲處。
國家稅務總局依據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,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在案中管理不力、負有領導責任的相關單位和人員,依規依紀進行問責。
有6人分別受到撤職及行政警告處分,其中無錫市濱湖區稅務局副局長鍾小新,被免去領導職務;無錫市稅務局局長丁源,及無錫市稅務局總會計師李青受到行政記過處分。
國家稅務總局又責令無錫市稅務局作出深刻檢查,採取切實措施整改。
國家稅務總局同時部署開展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,要求各地稅務機關由星期三(10日)起,通知當地影視製作公司、經紀公司、演藝公司、明星工作室及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,根據稅收徵管法,對2016年以來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,在今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稅款,可免行政處罰及不予罰款。
稅務機關明年3月至6月底,將對拒不糾正的影視企業及從業人員開展重點檢查,並依法嚴肅處理。
國家稅務總局上星期三(3日)公布范冰冰偷稅逃稅案情,范冰冰需要繳交近9億元人民幣漏稅和罰款,在限期前繳納,可免追究刑事責任。